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报考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4 年;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2 年;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1 年;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 “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两个科目的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是报名当年的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学习年限不计入工作年限。此外,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岗位,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港澳台居民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可报名参加考试,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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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校:润州区中山西路 88 号协信太古城一区 3076 西府教育 。
丹阳校:丹阳吾悦广场第吾大道 5 号楼 302-305 西府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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